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安徽中医药大学关于公布2013年省级和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03-03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相关处(室、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65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级和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2013〕18号)精神,经各教学单位推荐、学校组织网络初评和专家委员会会议评审,择优向安徽省教育厅推荐“药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25个项目(教研项目另发),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药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23个项目为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在此基础上结合专家评审排序结果,学校批准《急救护理学》等3门课程为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现将2013年省级和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学团队、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特色专业的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三年;规划教材建设周期为两年。项目立项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

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承担院部要尽快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于2014年3月1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交教务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科。请于2014年3月14日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上传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备案。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要尽快制定项目建设计划,经所在院部论证通过后,于2014年3月28日前将《安徽中医药大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管理平台备案http://jxxxh.ahtcm.edu.cn/webzlgc/。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各项目任务书必须具有明晰的建设思路,明确的建设内容,明显的特色优势,明细的建设进度及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根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学校每年12月底前,在对本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向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行滚动建设制度。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中期建设成效特别显著的校级项目,经学校申请和专家评估,可滚动进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附件:1.2013年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2.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3.安徽中医药大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附件2-3请从教务处网站“质量工程栏目”下载)

附件1.doc

    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doc 

    安徽中医药大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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