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安徽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学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14点击数:

(校〔2023〕3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实践教学基地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学职务聘任工作,切实提高实践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实践教学基地是指经我校下文认定的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社区类实践教学基地及其他非医学类实践教学基地。

第二章  聘 任

第三条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对实习带教和教学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能教书育人,做到为人师表。

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

3.连续承担我校实习带教任务(含实习、见习带教,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在带教工作中成绩显著。

第四条 具体要求:

1.兼职教授

(1)具有正高级职称,坚持一线带教工作。

(2)系统讲授1-2门专业课程(含实践课程),定期开展相关专业知识专题讲座。

(3)系统指导学生的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及下级业务人员的实践教学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

2.兼职副教授

(1)具有副高级职称,坚持一线带教工作。

(2)系统讲授一门实践课程,定期开展专题讲座,承担实践教学工作等。

(3)系统指导学生的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及下级业务人员的实践教学工作。

第五条 聘任名额

聘任兼职教学职务名额由学校根据各实践教学基地的带教学生数、教学管理、实习质量和条件保障情况核定后下达至各教学基地,原则上按年均接受我校实习生人数的20%比例申报。

第六条 申报流程

聘任兼职教学职务采取等额聘任,凡符合聘任兼职教学职务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经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学职务申报表》(附件),并提供论文论著的代表作、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教学经验总结和历年教学详细情况等相关材料。由各实践教学基地组织初评,单位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学校批准。

第七条 聘期

聘任兼职教学职务聘期为四年,聘任期满后,兼聘教学职务自行解除。如工作需要,本人可重新申请聘任。

第三章  管理及考核

第八条 日常管理

1.各实践教学基地应加强对兼聘教师政治思想和教学工作的指导。

2.聘为兼聘教学职务的专业教师必须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第九条 年度考核

1.各实践教学基地对兼聘教师的工作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履行职责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2.学校对兼聘教师进行定期的考核和检查评估,不能履行职责者,学校有权解除聘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安徽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学职务申报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       报

任职资格                                            




安   徽   中   医   药   大   学   制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照


片

政治面貌


出 生日 期


民族


籍 贯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身 体状 况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学  校

专  业

学  制

学  位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任职时间、审批机关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主要学习培训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起止时间

专业或主要内容

学习单位

获结业、毕业证书


















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单     位

从事何种专业

技术工作

职    务






















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或实习带教工作情况

何年何月

至

何年何月

教 学 任 务

学生

人数

周学

时数

总学

时数

备注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或成果等)

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完成情况及效果

(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  期

名称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合(独)著(撰)






























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推荐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学校评审意见

学校评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上一条: 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下一条: 安徽中医药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