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2023〕5号)
为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调(代)课的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1.任课教师应严格遵照教学日历时间、课表安排及教学进程表进行教学,不得随意变动,擅自调课或停课。
2.节假日、运动会或全校性考试等由学校统一安排临时调(停)课。
3.各学院组织各类活动应原则上不占用上课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提前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课。
4.为确保教学质量,课程应按教学进程表填报的授课方式授课,不得随意将线下授课变更为在线教学。如遇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因素需要开展在线教学的,由学校统一安排。
5.未经教务处批准,教师不得擅自安排研究生和校外教师代为授课。
6.调整授课时间、方式或更换教师,需由教师本人或相关学院提出申请。申请需从教学管理系统填报,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务处批准。如因系统故障或网络问题导致无法从教学管理系统申请的,需履行书面手续,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7.私自调(停)课的一经查实按《安徽中医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8.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本科教学。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安徽中医药大学调(代)课规定》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