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教学院部、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评选表彰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16〕86号),为充分展示新中国中医药高等教育60年辉煌办学成就,进一步弘扬敬业奉献、严谨笃学、立德树人的师德师风与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学、精心育人、追求卓越,促进中医药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开展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请各相关部门尽快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参与申报,并按照文件要求填写《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及《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审批表》(见附件),于9月12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纸质版电子版至教务处办公室。
联系人:臧阳68129308
材料接收地址:少荃湖校区B7行政楼417室
附件:/UploadFile/file/20160907/20160907155253525352.pdf
/UploadFile/file/20160907/20160907155364476447.docx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