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学校副院长彭代银主持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修订《安徽中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和《安徽中医学院“学年――学分制”管理规定》,并审查继续教育学院2010届春级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

会议就《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中的学位授予条件、第二学位授予条件、不授学位条件和补授学位条件的规定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学位办公室将根据讨论情况于近期将《安徽中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改完稿,颁布实施。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同意授予继续教育学院2010届春季73名毕业生学士学位。(李国强/文 李治/图 吴成海/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