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两所附院临床教学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我校于2009年全面启动了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构建了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工程项目体系。根据《安徽中医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方案》和项目规划安排,经研究,学校将组织开展201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01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的建设项目包括:特色专业、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学精英、教坛新秀、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研究与奖励8类项目。为配合《2010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申报工作,教学成果奖已评选结束,具体名单将于本次其它项目评审结果随后公布。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相关事宜由高教所另行通知。本次拟评审的建设质量工程项目数如下:
项 目 | 2010年拟建设数 |
特色专业 | 2 |
教学团队 | 4 |
教学名师 | 3 |
教学精英 | 4 |
教坛新秀 | 5 |
精品课程 | 5 |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1 |
合计 | 24 |
2.通过学校评审,确定为201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的项目,学校将拨付专项建设经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
2.项目主持人应该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为保证立项的水平和质量,原则上同一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教学名师、教学团队除外),项目间主要成员不要交叉过多。
3.已获省级和国家级的项目,不再申报;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在不同项目中重复申请。
4.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及名额要求:特色专业项目:由医药经济管理学院、医药信息工程学院、护理学院、人文学院组织申报,学校择优立项;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学精英、教坛新秀、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即由各教学院(部)(含两所附院)择优遴选产生1项(个)参与全校评审。鼓励在建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数较少的单位积极申报。
三、材料要求
1.具体申报材料见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请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2.项目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不受理教师个人名义申报;
3.所交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左侧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分袋提交;
4.材料要求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有关推荐书或申请表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清单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5.材料清单上的名称要与袋内材料的名称完全一致;
6.申报材料请自留底稿。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统一于2010年9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95408647@qq.com。工作联系人:李治,电话:0551-5169032。
五、几点要求
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启动,是学校巩固评估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实现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充分认识质量工程项目启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确保遴选出高水平的质量工程项目,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依照《安徽中医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方案》,制定本部门的质量工程实施方案,同时要务必改变重申报、轻建设的做法;
2.各教学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3.对成绩不突出,没有示范作用,缺乏创新和推广的项目,本着宁缺勿滥原则,不予评审或评奖。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