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两所附院,各教研室: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的教材选用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教材选用、征订和供应工作,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择优选用原则。选用教材应从教学需要出发,强调教材的思想性、学术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具体要求如下:
(1)教材内容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基本要求,适宜教学,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2)教材内容应与时俱进,保持先进性,能反映本课程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
(3)各类专业原则上应选用近五年内出版的教材,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4)三优先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省级获奖教材;优先选用国家重点教材和规划教材。
(5)经教研室论证,确实没有规划教材的课程,经院(部、所)和学校批准,可以选用质量较高、内容较合适的教学用书作为基本教材,或组织编写自编讲义。
2、减轻学生负担原则。坚持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
3、集体选用原则。由课程主讲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要求推荐适用教材,经教研室研究决定,院(部、所)审核,最后由学校审核备案。
二、教材选用的程序
1、主讲教师根据下学期的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安排,提出选用教材的方案。由教研室对教材进行预评估,经集体研究,决定教材的选用,并填报下学期的教材选用表。经主讲教师、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院(部、所)审核。
2、院(部、所)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教研室上报的教材选用计划审核。经院(部、所)主管领导签字,院(部、所)盖章后报教务处。
3、学校审核院(部、所)的教材选用计划,重点审查准备更换的教材。
4、教材一经选用,不得因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随意更换。
5、在教材征订过程中,遇教材常规换版(如由三版换为四版),教材科将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教师,而直接征用新版教材。
三、为了统筹管理,节省人力、物力,请按照教务科下达的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分教研室教任务上的课程(实验)安排和顺序逐一填写《教材选用表》,如若实验课、任选课教务科所下达的教学任务上暂未列入的,请根据实际开课情况填报;对于下学期要使用的校内自编教材(讲义),也请在教材选用表中注明;对于拟新编的校内自编教材(讲义),请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院内教材建设的意见》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所承担课程填报选用教材的,教材科将根据同一课程选用同种教材的办法来操作,或比照同一课程最近学期所选用的教材来操作。对个别课程,若教师认为无需给学生选用配备教材的,请授课教师在教材选用表中注明清楚。
四、选用外文教材时,教材的中、英文名称均应写上。
五、对于教师用书,请写明用书数量,原则上任课教师已领取同一门课程,同一版本的教材,3年内不得再次领取。
六、以上表格(请交纸制及Excel电子文档各一份)请教学秘书于6月11日(星期五)前报送教材科,逾期将会影响正常教学;纸制的表格上要有教研室、各学院(部、所)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教材选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是教学内容的一个重要环节,希望各教学单位认真负责,切实做好教材选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