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教学任务书发放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6-19点击数:

各学院(含临床医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教学任务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202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

二、工作流程

  1.所有参加申报2023年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一学年(两个学期)跟班听课材料。

  2.各学院对申报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附件1)汇总后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学院上报材料认定每人每学期20学时教学工作量。

  4.申报人员根据各学院审核结果填报教学任务书(附件2)模板并打印交至教务处审核后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需严格把关,对审核结果真实性负责。

  2.用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教学任务书不作为职称晋升、津贴发放的依据。

  附件:

1.2023年度教师资格证申报人员跟班听课材料审核情况;

2.教学任务书模板。

教务处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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