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19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全校各学院教学实验实训室。
二、填报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填报4个报表,各报表表样、填表说明请参见附件,各学院可通过OA系统或教务处网站下载。
三、填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填报前请详细阅读填报说明,填报的相关数据要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上报数据相对应,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的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3、各表格中每个栏目均要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无则填“0”,不可空项不填写,实验室、实验项目编号一栏由学校统一填写。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2年9月5日之前将填报数据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教务处实验管理科。
联系人:潘杰
联系电话:68129307
邮箱:21586100@qq.com
附件 高等学校实验室报表
教务处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