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国家级、省级和校级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5-09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已启动双万计划申报工作,安徽省教育厅将随后下发有关申报工作文件布置具体工作。一流专业建设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落实以本为本的重要举措,学校将通过本次一流专业申报对我校专业建设进行一体化谋划,按国家级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校级一流专业分批、分级建设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原则上,所有本科专业均应参与本次一流专业申报。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要求,择优向教育厅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其余专业作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分批建设。

二、遴选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三、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按照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和条件,向所在学院提交《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专业提交材料进行论证完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按照优先排序向学校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遴选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本科一流专业,未被推荐专业择优作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4.拟推荐参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按要求在线填报信息(具体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四、建设与验收

1.遴选为省级、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按照省、国家要求进行建设。

2.遴选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期为3年,学校将对立项建设专业点进行监管与评估。每年年底,各学院应对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给出自评结论。学校在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专业第二年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评估不合格的专业责令整改,延长建设期一年,当年不予推荐申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3.学校对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其中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万元/年,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万元/年,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万元/年。

五、申报要求和材料报送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结合学校、专业办学定位和工作实际,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做好申报和建设等相关工作。

2.申报专业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准备5分钟PPT介绍专业情况及建设规划。请各学院于520日前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一式5份)、《一流本科专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惟是楼413室),电子版发送至25089584@qq.com

联系人:周晴,联系电话:68129308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doc

附件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docx

附件4: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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