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5-04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根据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运行过程中部分专业出现的问题,对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学校决定对2014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微调。为做好此项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为依据,认真审视培养方案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培养方案与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通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课程设置,加强教学内涵建设,促进学生品格、知识、能力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学生学习效果为导向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应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学习效果为导向(OBE)的教育理念,合理调整确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系统设计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依照课程内容、知识点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持与达成度,加强课程整合,明晰课程逻辑关系,确保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2.坚持通识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各专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国防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在培养方案中足额开设相关课程;同时维持原通识教育选修课6大模块不变,明确每学期选课学分要求。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是国家推进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为着力点,将创新创业课程设置融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体系中,鼓励各专业将专业课程、实践环节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推进产学研合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要根据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加强对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的科学设计和有效整合,强化学科基础和专业核心知识,注重学科交叉和专业复合培养,努力实现通识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3.坚持人才培养基本标准与尊重学生选择相结合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要求,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注重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和毕业要求的匹配度,加强课程设置对人才培养各要素达成的保障水平,以保证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标准。

同时,各专业要尊重学生的成才选择权,加强学科基础课程教学,重视课程内容的整合,设置若干门跨学科、跨专业综合性课程,为学生的多样化、个性化发展方向提供相应的自主选择课程模块。

三、具体要求

1.确立人才培养目标

各专业在《安徽中医药大学“十三五”本科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规划》指引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和自身特点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理念相契合。

2.完善课程设置及学分比例

1)加强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优化课程结构,整合教学内容,明确每门课程在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中的作用,建立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关系矩阵。其中,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的毕业要求按照工程认证毕业要求十二条标准执行,将毕业要求落实到相应的课程设置及教学环节中,其他专业可参照执行。

2)合理调整课程开设。各专业根据教务处梳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调整意见》(附件1),对设置不合理、安排不符合认知规律、教学环节设计不完善的课程进行调整,对同学期开设的前后衔接课程要注明开课次序。

3)优化工科专业学分设置。工科专业须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构建符合要求的课程体系,其中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学分至少占总学分的15%,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学分至少占30%,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学分至少占20%,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学分至少占总学分的15%

4)明确专业核心课程。每个专业根据专业质量国家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专业相关要求或专业认证与评估要求,进一步明确专业核心课程。

5)合理设置专业方向模块。设置2个及以上专业方向的专业,要求前四个学期课程开设必须一致。专业方向模块的课程学分总数应相同或相差不超过5学分。

3.其他修订事项

1)保持原有“通识教育”、“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模块设置格局,规范“实践教学”模块,科学确定实践教学的名称、实施时间和学分。

2)临床和护理类专业要注意课程开设学期,充分考虑学校的办学实际,兼顾统筹学校教学资源和两地办学的情况,杜绝出现学生在梅山路(或少荃湖)校区,课程教学资源在少荃湖(或梅山路)校区的情况。

3)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微调中“十一、XX专业( 年制)教学计划安排表”纸质版依然采用2014版方案模板填报,并同步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说明另行通知)。因学校根据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已初步建成“教学在线”课程库,原则上新版教学方案所开课程必须从课程库选取。如需变动课程学时,需汇总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调整。如需整合或开设未在课程库中设置的课程,需填报《安徽中医药大学开课备案表》(附件2)经课程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四、工作程序

1.培养方案微调工作由校教务处宏观指导并组织审定,具体由各学院负责对主管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微调。

2.各学院对主管的专业培养方案微调组织论证。论证过程要求引入包括学生、用人单位等主要利益方参与,涉及其他院部课程的,务必征询课程所在院部相关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对课程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3.各学院完成培养方案微调后,向学校培养方案审定委员会申请审定。

五、进度安排

1.专业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完成本次培养方案的微调工作,向教务处提交审定申请(420日前完成)。

2.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出的审定申请,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定 (430日前完成)

3.教务处汇总培养方案,向全校师生公布 (510日前完成)

六、其他

本次微调形成的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适用于2018年及此后招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微调时本通知中未涉及的内容,可以参照上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制定的做法。

  

附件: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调整意见

     2.安徽中医药大学开课备案表。

  

  

           教务处

                                     201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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