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直属附院:
根据校办《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和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活动安排如下: 2017年清明放假调休共3天,即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4月1日(星期六)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原安排在4月1日(星期六)课程由授课教师自行补上。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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