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因第五周(3月20日~3月25日)将举行中医分阶段考试理论考试培训。根据考试安排,东区新安楼阶401教室将作为培训地点。故第五周部分课程需调整授课地点,涉及具体课程见附表。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同时授课教师及学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上一条: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网络课程选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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