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新修订的《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4、2015年结题的省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含教学研究项目,具体名单附后)结余经费予以收回,纳入2016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统筹用于学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为充分利用好项目结余经费,本着稳定建设方向、推进建设成效的原则,拟开展2016年度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余经费在0.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或承担单位(集体项目)提交后续建设计划,经学校论证通过后,予以立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继续使用;结余经费在0.5万元以下的项目,所余经费由学校收回,统筹用于各类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2、申报人或申报单位(集体项目)按要求认真填写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后续建设计划应予注明),由各单位教学秘书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科。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潘杰;联系电话:68129307。
3、部分集体项目,负责人因脱产学习、调离学校、休病产假、退休离职、岗位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主持项目后期建设与研究工作的,项目所属单位另行确定负责人,方可提交项目后续建设计划。
附件:
1、2014年和2015年安徽中医药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项目一览表
2、安徽中医药大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安徽中医药大学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