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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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12-09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2015-2016学年第2学期的教材选用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教材选用、征订和供应工作,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择优选用原则。选用教材应从教学需要出发,强调教材的思想性、学术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具体要求如下:

 1)教材内容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基本要求,适宜教学,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2)教材内容应与时俱进,保持先进性,能反映本课程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

 3)各类专业原则上应选用近五年内出版的教材,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4)三优先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省级获奖教材;优先选用国家重点教材和规划教材。

 5)经教研室论证,确实没有规划教材的课程,经院部和学校批准,可以选用质量较高、内容较合适的教学用书作为基本教材,或组织编写自编讲义。

2.减轻学生负担原则。坚持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

3.集体选用原则。由课程主讲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要求推荐适用教材,经教研室(系)研究决定,院部审核,最后由学校审核备案。

二、教材选用的程序

1.主讲教师根据下学期的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安排,提出选用教材的方案。由教研室(系)对教材进行预评估,经集体研究,决定教材的选用,并填报教材选用表。经主讲教师、教研室(系)主任签字后,报院部审核。

2.院部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教研室上报的教材选用计划进行审核。经院部主管领导签字,院部盖章后报教务处。

3.学校审核院部的教材选用计划,重点审查准备更换和新开课程所选的教材。

4.教材一经选用,不得因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随意更换。

5.在教材征订过程中,遇教材常规换版(如由三版换为四版),教材科将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教师,而直接征用新版教材。

三、为了统筹管理,节省人力、物力,请按照教务科下达的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分教研室(系)教学任务上的课程(实验)安排和顺序逐一填写《教材选用表》,如若部分课程教务科所下达的教学任务上暂未列入的,请根据实际开课情况填报;对于下学期要使用的校内自编教材(讲义),也请在教材选用表中注明;对于拟新编的校内自编教材(讲义),请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院内教材建设的意见》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所承担课程填报选用教材的,教材科将根据同一课程选用同种教材的办法来操作,或比照同一课程最近学期所选用的教材来操作。对个别课程,若教师认为无需给学生选用配备教材的,请授课教师在教材选用表中注明“无教材”如遇换新教材的,请一并报送院部审核后的教材变更纸质说明。

四、注意事项

1.选用外文教材时,教材的中、英文名称均应写上。

2.对于准备更换或新开课程所选的教材,请在备注中注明“新教材”或“新开课”。

3.对于后续课程或其他原因导致学生已有教材的,请在备注中注明“教材已发”。

4.对于教师用书,请写明用书数量,原则上任课教师已领取同一门课程同一版本的教材,3年内不得再次领取。

五、本次教材选用时间紧任务重,请认真填报,如填报错误将退回重新填报,所延误时间纳入院部绩效考核计算。请教学秘书于1215日(星期二)前将纸制(打印版,不收手写版)及电子版教材选用表报送教材科;纸制表格需要教研室(系)、院部领导审批签字并盖章。

教材选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是教学内容的一个重要环节,希望各教学单位认真负责,切实做好教材选用工作。

附件/UploadFile/file/20151209/20151209090863326332.xls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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