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监考教师自行乘坐学校交通车,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安排考生座次顺序,禁止学生将随身携带考试材料课桌内,要求通讯工具关机;2、学生务必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和补考通知单参加考试,三者缺一不准参加考试;3、学生迟到三十分钟后不准参加当场考试,以缺考处理。
4、请监考教师首先核对学生信息,发放试卷要注意试卷适用专业。
5、考务联系人:梅山路校区:李国强(15955169883);少荃湖校区:董妍妍(1525555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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