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两所附院、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2014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校秘教〔2014〕10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专家对2008年以来立项的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教学团队、教师发展中心、精品课程(含精品开放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实训)示范基地、校企合作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教学管理研究项目、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等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在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果、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对到期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教学研究项目的检查与验收结果将由高等教育研究所另行下文),现将检查与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1.年度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的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共计124项,检查结论为优秀(A)的项目49个,良好(B)的项目50个,合格(C)的项目13个,建议整改的项目(D)12个(名单见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通知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与展示平台”查看项目评价意见,并对照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认真进行整改和建设。
2.结题验收结果
本次到期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共7项,结题验收项目5项;到期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共71项。其中申请延期结题19项,网评结果为建议整改(D)8项,到期结题验收项目44项(名单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关于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已到期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应按照延期申请中的项目推进计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负责人在延期期间不得牵头申报新的质量工程项目。
2.关于网上检查结果为建议整改(D)的项目:对于未提交进展报告的项目,应在2015年1月30日前补交进展报告,否则将暂停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新的质量工程项目。其他检查结果为建议整改(D)的项目,要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进行项目整改,并于2015年5月31日前提交整改进展报告,项目整改期间暂停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新的质量工
程项目。另外,医药信息工程学院“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2013年振兴计划项目)未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请医药信息工程学院于2015年1月30日前补交进展报告,因逾期未提交而影响到项目建设和经费拨付,责任由医药信息工程学院承担。
3.关于项目负责人岗位变动(含退休)的项目:为进一步做好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部分质量工程项目如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教师发展分中心、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实训)示范基地、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校企合作实践基地项目负责人岗位变动,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由项目所在单位提出,学校下文变更。
4.关于进一步严格质量工程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各质量工程项目的经费支出应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校教〔2009〕18号)的规定,今后所有质量工程项目经费支出在报教务处审批前,须经项目所在院部负责人签字审批,再按财务相关规定进行批报。
附件1:安徽中医药大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2014年度检查结果一览表/UploadFile/file/20150121/20150121110969536953.doc
附件2:安徽中医药大学质量工程项目2014年结题验收结果一览表/UploadFile/file/20150121/20150121110989328932.doc
安徽中医药大学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