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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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校教〔2012〕37号)

作者:发布时间:2012-11-05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高教研究所:

为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的整体状况、教学保障情况、相关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下阶段教学任务的落实和完成,学校定于20121151116(教学周第十周到十一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稳定情况

检查教师是否按课表安排上课、有无私自调停课、更换授课地点、更换授课教师等现象;检查班级上课是否有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2、第三届大学生知识技能竞赛活动开展情况

检查第三届大学生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的实施进展情况。

3、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各教学单位根据皖教人[2011]4号文《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对全校教师进行同行测评和学生测评,测评范围为本学期在本院部上课的专兼职教师,测评结果公示后报教务处教务科及高教所。

4、质量工程项目检查

结合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对2008年以来立项的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精英、教坛新秀的课堂教学进行随堂检查。

5、教研室工作检查

以《标准化教研室考核标准》为标准进行检查。

6、实践教学检查

各教学院部积极做好实验教学的自查工作,有毕业实习生的院部还要同时进行实习基地的检查与沟通,确保实习秩序稳定。

7、教学保障设备情况检查

相关职能部门对教学保障情况进行自查。检查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教师休息室及桌椅、黑板等基本教学设施的完好情况、水电供应情况,检查东西区区间车的运行是否能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以及东西区通讯、网络是否畅通等情况。

以上各项教学检查用表及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请各教学单位从教务处网站《常用表格》自行下载。

检查结果将纳入本年度二级院部教学工作绩效考核范畴。

二、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职责及分工

1、本次教学工作的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各教学单位要对教学秩序的稳定情况、第二届大学生知识技能竞赛活动开展情况、教学质量的保证情况(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情况)、教研室工作情况、教学保障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院(部)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于119下午5点前报至教务处教务科,其中实践教学检查结果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研室检查报高教所,教师测评结果公示后于1115下午5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及高教所。信息员座谈会由各学院组织召开,并将座谈会内容分类汇总后以文稿及电子稿形式一式两份于119前分别交至教务处和高教所。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教学院部进行随机抽查。

3、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对学生的到堂情况,学习情况,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

4、后勤部门负责对相关教学用品的发放以及教室、实验室、教师休息室的水电设施、门窗、桌椅、黑板等基本设施作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教室桌椅的数量和完好度。确保教学设施的完好。。

5、校办公室负责对东西区交通情况、通讯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6、高教所负责对教研室进行检查。

三、学校联合检查组检查安排

学校组织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课堂教学检查(检查安排见附件1

重点检查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中涉及2008年以来立项的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精英、教坛新秀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课堂教学及合工大班级教师的授课情况。

2、实验教学检查(检查安排见附件2

重点检查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和医药经济管理学院实验教学现场与教学进程情况。

3、教研室工作情况检查(检查安排见附件3

四、检查时间安排

115119:各教研室进行自查,各教学院(部)检查。

11121116:学校联合检查组抽查。

1120:召开检查工作总结会议。

附件.doc
     期中教学检查各教学单位下载用表2012.doc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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