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1-10-31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两所附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皖教高〔2008〕1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1〕66号)和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学校继续实施201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01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的建设项目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团队(教师工作坊)、精品课程(网络课程资源库建设)、教学名师、教学精英、教坛新秀6类项目。本次拟评审的建设质量工程项目数如下:
 

 

2011年拟建设数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3(前期)+2(后期)

教学团队(教师工作坊)

6

精品课程(课程网络学习资源库)

7

教学名师

2

教学精英

3

教坛新秀

4

合计

27


2.通过学校评审,确定为201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的项目,学校将拨付专项建设经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
2.项目主持人应该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为保证立项的水平和质量,原则上同一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个人项目除外),项目间主要成员不要交叉过多。
3.已获省级和国家级的项目,不再申报;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在不同项目中重复申请。
4.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及名额要求: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由中医临床学院、针灸骨伤临床学院、中西医结合临床院、第一、第二附属医院组织申报,学校择优立项。教学团队和精品课程项目各教学院部(含两所附院)均可申报1项,公共教学技术中心可申报1门精品课程项目,学校择优遴选。教学名师、教学精英、教坛新秀自由申报,全校遴选,申报数不得低于评选数的2倍。
三、材料要求
1.具体申报材料见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请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2.项目申报材料以教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不受理教师个人名义申报;
3.所交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左侧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分袋提交;
4.材料要求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有关推荐书或申请表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清单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5.材料清单上的名称要与袋内材料的名称完全一致;
6.申报材料请自留底稿。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统一于2011年11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jwch_ahtcm@126.com。工作联系人:李治、阚峻岭,电话:0551-5169032。
五、几点要求
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启动,是学校巩固评估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实现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充分认识质量工程项目启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确保遴选出高水平的质量工程项目,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依照《安徽中医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方案》,制定本部门的质量工程实施方案,同时要务必改变重申报、轻建设的做法;
2.各教学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3.对成绩不突出,没有示范作用,缺乏创新和推广的项目,本着宁缺勿滥原则,不予评审或评奖。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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