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2017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17-02-18点击数:

为做好我校2017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和执行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实现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确保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平稳实施。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并领导、部署、协调招生工作,成员如下。

 长:王  

副组长:彭代银    

 : 聂久胜  田  磊  储全根  付文如  朱  烨  沈少蕾  

罗绍明      桂双英      孟庆全

三、职业技能大赛面试录取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获得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我校面试、网上公示后直接录取。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已发布的《安徽中医药大学2017年专升本面试录取方案》进行,相关工作在3月31日前完成。

四、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录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皖教学[2016]3号)的有关规定,退役士兵计划单列(每个专业两名),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专升本,经网上信息填报、资格审查、考试后,在达到每门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的合格考生中,按照单列计划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我校相同或相近专升本专业。相关工作按照已发布的招生章程进行。

五、命题工作

1、命题原则

专升本入学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以我校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原则,参照参考书目,以本科阶段学习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考察重点,突出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2、命题方式

本次命题拟委托相邻省份兄弟院校中医药大学专家命题、我校专家复核把关的方式进行。每科试题应包括结构完全相同的正题和副题两套以及相应的答案及评分参考。校外专家命题后由我校专家审核把关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相关二级学院推荐组成专家库,校内专家(含面试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

3、组织形式

校外专家命题后采用机要邮递的方式由招办及纪委工作人员共同放入试卷保密柜保管,本校专家复核把关采用集中封闭形式。随机抽取其中一套用作考试试卷。

六、考务、监考等工作

考务工作由招就处和教务处共同负责。监考人员必须恪守《监考职责要求》,严格按照《考试实施程序》进行操作,做好考场记录。

考场配置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及金属探测器;另配备二代身份证扫描仪一台,用于鉴别身份证真伪。

七、阅卷、统分及查分工作

阅卷统分及查分采用双人双次进行的方式。

八、工作要求

1、参与命题、复核的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国考保密及纪律要求,不得参加任何有专升本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参与任何与专升本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

2、专升本各个环节需纪委监察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特别是封闭复核、制卷、考试、阅卷、统分核分等重点环节。

九、专升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考生网上信息填报

3月14-17日

招就处

2

考生资格审查、缴费

3月20日

招就处、财务处

3

技能大赛获奖选手面试直接录取

3月31日前

招就处、纪委、相关学院

4

外校专家命题

4月5日前

招就处、纪委

5

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

4月4日-6日

招就处

6

我校专家试题答案复核把关

4月6日-8日

招就处、纪委、相关二级学院

7

考试

4月8日

招就处、教务处、纪委

8

评卷、统分、核分

4月20日前

招就处、纪委

9

公布成绩、接收成绩查询

4月24-26日

招就处、纪委

10

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8日-5月6日

招就处

11

录取名单上报考试院

5月10日

招就处

下一条: 安徽中医药大学2017年专升本面试拟录取名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