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长春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来我校就互派学生交流事宜进行交流、研讨。同时对下一步的交流工作进行商讨。我校副院长彭代银,福建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李灿东、教务处长长许克祥,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副处长祝恩智、学生处副处长赵树明,我校教务处副处长尚丽莉,学生处长聂久胜,中医临床学院院长周美启、党总支副书记况执本、副院长董昌武及相关人员参加了研讨会。

会上,长春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和我校分别对来本校交流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三校进一步合作事宜进行了研讨,三校在扩大交流学生专业及在教师层面进行交流等方面达成了初步意见。
2010年3月,长春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安徽中医学院签署了互派学生交流培养约定书,约定有效期为三年。2010年9月,三校互派了首批09级中医学本科生进行一年的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