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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长春、福建中医学院答成协定 将互派学生进行交流

作者:发布时间:2010-03-23点击数:
    3月22日上午,安徽中医学院与长春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学院三所高校正式签署交流培养学生约定书。校副院长彭代银,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长郝东明,福建中医学院教务处处长许克祥,我校教务处处长储全根,副处长许钒、尚丽莉,学生处长聂久胜,中医临床学院院长周美启、党总支书记吴毅彪及相关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
  仪式上,彭代银代表学校对长春、福建两校的来访表示欢迎和感谢,对三校的合作表达了诚挚的期待。他指出,三校互派学生交流是培养中医药人才的创新举措,在中国中医学历史上有着重要意义;有利于开阔学生眼界,感受不同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和地域特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有利于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探索高校发展之路,走出一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成功道路。
  仪式由教务处长储全根主持仪式,福建中医学院教务处长许克祥介绍了约定合作内容。在对约定书的内容进行了讨论修改后,郝东明、储全根、许克祥分别代表三所高校签订了协议。此举是我省首次与外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也打破了全国中医药院校之间联合培养的瓶颈。
  约定书有效期为三年,三校可从各自学校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生到另外两校学习,具体专业和数量提前一学期商定,一般为二年级学生。学习交流期限暂定为一年,即第二学年在对方学习,按对方教学计划,完成理论、实验(实践)或实习等学习任务,与对方同年级学生一起编班管理。根据约定,今年9月,三校将首批互派20名09级中医学本科生到对方高校相应专业进行一年的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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